问:“目前,在我国的票据市场交易中,谁才有资格提供合法的“票据登记托管和信息服务”业务?作为普通投资企业,能不能也从中“分一杯羹?”
答案:
1、不仅普通投资企业没有资格从事上述业务,就算有金融牌照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也没有资格;
2、目前,我国票据交易市场,有资格从事上述业务的有、且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它是中国人民银行特别指定的主体,它是谁呢?
3、它就是:上海票据交易所。
依据:
《票据交易管理办法》【(2016)第29号】第十五条 上海票据交易所是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提供票据交易、登记托管、清算结算和信息服务的机构。
所以:目前,在我国,可以提供合法的票据交易、登记托管、清算结算和信息服务的机构就一家:上海票据交易所。它有一个规范而绕口的法定名字,叫做:票据市场基础设施(此处的基础设施不是道路管道等可触摸的物体,而是类似于道路的渠道性质的票据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