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一旦丢失,必须妥善处置,立刻采取挂失止付措施。挂失止付是指票据丧失后,失票人以止付通知的方式告知付款人票据丧失的情形,并请求付款人在止付有效期间对票据不予以付款的票据权利保全方法。那么具体该怎么做呢?
承兑汇票丢失后的处理
(一)挂失止付
办理地点:银行(付款人或代理付款)
流程: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
印鉴:1.失票人公章,2.失票人公章财务章,3.失票人公章人名章
需要准备的相关证照: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组织机构代码
3. 开户许可证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公示催告
办理地点:法院
管辖:公示催告流程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公示催告的要求:
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限定能够背书转让的票据拥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拥有人。
2.申请的原由必须是能够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限定。
3.公示催告流程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借口和票据遗失的事实。
5.公示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须在公示催告前提议,在公示催告期间要求撤回的法院能够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流程。
需准备的材料:失票人前往票据付款地法院解决公示催告时,应准备如下手续:
1. 本单位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和金融组织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 加盖公章的介绍信
3.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 加盖公章的公示催告申请书
5. 银行承兑汇票正反面复印件
6. 相关的跟单文件。
(三)法院公示催告
1.人民法院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同时应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流程终结。
2.支付人拒不停止支付的,在裁判除权后,支付人仍应承受支付义务,在公示催告流程期间,该票据被转让的,转让做法无效。
3.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流程的应当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请权利,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天。
(四)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议对该票据享有权利,申请权利的流程是:
1.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流程期间或在申请期间期满,裁判作出前向人民法院提议。
2.利害关系人在向法院主张权利时应向法院出示票据,法院即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期间查看该票据,如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应当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如利害关系人未在裁判前申请权利的,能够在裁判公告之日起2年内,向作出裁判的人民法院诉讼,人民法院按票据纷争适用普通流程审理确权。
(五)权利人申请除权判决
1. 公示催告无人申报权利的,申请人应自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一个月内申请法院做出判决;
2. 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宣告票据无效。
3. 自判决公告之日起,失票人重新获得票据权利,有权请求付款人付款。
(六)权利人请求银行付款
经过挂失止付和除权判决,失票人即可向付款人要求付款。
办理地点:银行(付款人或代理付款)
需提交的材料:
1. 要求付款的书面说明(付款申请书)
2. 法院做出的《除权判决书》
3. 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办理挂失时,《挂失止付通知书》客户留存联
法律相关规定
《票据法》第十五条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